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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7章 番外五:與我無關的盛世(陸流篇)

所屬書籍: 十年一品溫如言

這是一場盛世。

與我無關。

左手,還是右手。

我迅速移動雙手,繁複瞬影,看著眼前的少年。

他笑了,瞥了一眼:「陸流,你幾歲了,還玩這個。」

「猜一猜。」

他的腳蹺在玻璃桌几上,紅色的布鞋,還帶著泥土。外面剛下過雨。

他拿著新遊戲機,低頭玩,無所謂地開口:「左手,就左手。」

我把Zippo悄悄地從左手移到右手,翻開手掌,告訴他——錯了。

他抬眼,眯起,看了看我右手的銀色打火機,又低頭,說隨便。

言希很愛說隨便。

這是他的習慣,對著我,才有的習慣。

其實,這很尋常,當你知道他常常對著俊秀的溫思莞喊「跟屁蟲,快點」,對著憨直的辛達夷挑眉戲謔——「豬,騙你的。」

從幼時,我便和言希一起上學,一起放學,一起吃飯,一起玩遊戲,一起惡作劇。

我們是極好的兄弟。

小學同學錄,人手一本,我們互相傳送,全班每人都收了一沓。

言希寫給我的話,很敷衍。他常常嘲笑,兄弟,這個是不熟的人才寫的,是吧。

——對他最初的印象?

——八歲,宴會,搶他三杯果汁四份排骨五疊魚子醬還笑,好騙。

——他的性格?

——頑固,虛偽,軟弱,無恥。

我看完,揉成一團,塞進了桌屜。

我罵他:「言希,你個畜生。」

言希挑眉:「你個狗娘養的。」

沒人看見的時候,我們如此相處。

明明我十歲的時候已經學會國罵京罵三字經,偏偏,還有人,說我長得像小菩薩。

正如同十二歲的言希好不容易,端端正正地看了會兒黑板,下課後,他前桌的女生還是會臉紅心跳地問:「言希,你上課一直看著我,是不是,是不是喜歡我?」

言希笑得很溫和:「我喜歡你全家。」

天生招惹桃花的命,沒得救。

我很同情他:「總有一天,你會死在爛桃花叢中。」

言希卻要笑不笑:「你少挖幾個坑,我能多活十年。」

十年,十年是多久,夠不夠他生命中的那個女人抹去?

他說這句話的時候,我還不知道,也無法預知,日後,會有一個女人存在十年,我與言希,面目全非。

而陳秘書,則是除了言希之外,和我相處最長時間的人。

我喊他哥哥,黏著他,溫柔和氣,處處聽話,只是,希望,他在和爺爺彙報時,淡化言希的存在。

比如我們形影不離,比如我們打遊戲打到睡死在地毯上。

只要,稍微淡化,只要,沒有礙到老爺子的眼。

陳是個有溫度的人,雖然被陸家收養,似乎還有那麼點兒人情味兒,他確實隱瞞,但手段不高明,事情沒有按我想的這樣平衡下去。

老爺子是個眼裡不揉沙的人,要把陳趕走。

我那天,哭得當真慘烈,害自己都以為,我與這人感情深厚至極。

老爺子一直審視著我,看我是否在演戲。

我不得不疏遠了言希,和陳走得越發近。

我默念,兄弟啊兄弟,大家活著都不容易,不要怪我。

言希去公園喂著髒兮兮的小貓,然後扔到我身上,說:「去吧,皮卡丘。」繼而哈哈大笑的樣子我記得清晰,可是,小貓不甚理他的模樣,我早已忘記。

那段日子,他有些沉默,我不知道看到旁人的眼中我們是個什麼樣子,但這樣的言希,確實不是正常的言希。

他不上課,只顧畫畫,老師告到言老那裡,言希又被餓著肚子關到了一樓的書房。

我偷偷摸摸地給他送飯,他罵我:「你個畜生,怎麼才來?餓死老子了。」

我也惱了:「言希你個畜生,我給你送飯就不錯了,招你了,媽的,老子真賤啊,自個兒跑來讓你罵。」

他埋頭吃東西,東挑西揀,不愛吃的統統扔到了窗外。

八歲那年,也是如此的場景。

我摸他頭髮,嘆息:「兄弟,我再挖最後一次坑,成嗎?」

我手掌中的頭髮頓了頓,他淡淡地笑了:「這算良心發現嗎?還懂通知一聲。」

我下了狠心,語氣卻很無奈,我說:「言希,我必須出國,離開一段時間了。這是擺脫我爺爺和我媽,唯一的時機。他們兩敗俱傷,我才能……」

他打斷我的話,說行了,隨便。

他笑了,彎眼:「在國外,如果你能收斂收斂本性,多交幾個沒有壓力的朋友。」

我卻篤定:「言希,你知道我做了什麼,會恨我的。」

一貫地,我愛在他面前虛張聲勢。八歲時,我板著臉說,言希,我要的從來不是這樣弱小的你;又哪知,言希唱作俱佳,只是裝哭,轉眼卻做了鬼臉——知道了。

不知道,是誰更弱小。

放下筷子,他坐在書房的轉椅上,忽然,眼涼如水,伸出手,攥住我的頸,使力,微笑問我:「害怕嗎?告訴我,陸流,你害怕嗎?」

我無法呼吸,卻看著他的眼睛,輕輕地搖頭。

他一字一句:「為什麼?陸流,說說你的理由。」

我說:「這個世界,只有我的兄弟……言希,不會……害我。」

他鬆手,指如玉般白皙,放在窗檯。面容高傲著,平淡地開口:「記住你的話。我希望,有一天,這句話,也成為我原諒你的理由。」

而我,終究,害了他。

看著他不可置信的眼神,瘋狂炙熱的火焰中,第一次,清楚了,背叛傷的永遠不是一個人。

我無暇自顧,如果想要擁有一個一輩子可以在一起的人,他務必,與我一般,心硬如鐵。

時常在想,那場大火,如果言希死了,如果他死了,我會後悔嗎?

可是,他熬不過,即便活著,如此弱小,也終究與我陌路。

而與其是陌路人,還不如是死去的兄弟。

他說,陸流,我不會恨你。我要站在你面前,即使比你活得長一天,也要讓你親眼看著我活。

我趴在他的耳畔,輕聲開口:「言希,四年,給我四年時間。」

老爺子,終於相信我與言希毫無情義,反而把陳留下,當作拿捏我的籌碼。

我離了國,卻沒有想到,我媽會如此雷厲風行,把言希打入塵埃中。

我煞費心思,瞞住了老爺子,卻沒有瞞住這個女人。

為什麼?

我問她。

她卻說:「兒子,好好收斂你的眼睛,如果,你真的沒有這樣在乎一個人。」

我喃喃地問她:「你知道什麼是兄弟嗎?兄弟,兄弟,不是籌碼,不是交易品,不是敵人。」

她看著我,同情憐憫,這是一個自詡溫柔和藹的母親。她很大度,把照片的底片扔到我的面前:「陸流,如果,這些,能讓他永遠留在你的身邊,你這個好兄弟,還願意毀掉嗎?」

陸流。

陸流,問問你的心。

她說:「言希很思念你,很思念。我給了他絕境,他無法回寰,而你,如果不能擊敗我和你爺爺,完全地掌握陸氏,就永遠沒有挽救他的資格。」

她的眼睛,望去了,是深刻的愛意和絕望,深潭一般。

我留在維也納。

黑夜經常做噩夢,有人一寸一寸碾去言希的脊骨,我卻站在一旁,靜靜地看著。

我無能為力,一直吞食安眠藥助眠。

忘去,睡去。

認識了陳倦,是個極有意思的人,照言希的囑咐,沒有壓力,與他相處,常常被他滑稽刻意的裝扮逗得大笑。

這是個美國的孩子,帶著美式的開放,行為荒誕肆意。

他的眼睛很乾凈,像鴿子。

他問我:「陸流,中國男人可以喜歡男人嗎?」

我笑,搖頭:「不知道。」

明白了他的慾望和意圖,這相交,這友誼,變得讓人惶然難過。

第一次,不帶目的,與人交友,依舊不得善終。他告白,我拒絕,這人憤而歸國。

吃了安眠藥,夢是好夢,在夢中,與看不到模樣的人背靠背,他遞給幼年弱小的我紅紅大大的蘋果,那滋味,真香甜。

我們,相互依偎,汲取余暖。

母親在陸氏更加猖獗,大用外戚,上上下下,血流成河。

爺爺含而不露,遞給我幾個企劃案,問我怎樣處理。

他加速步伐,培養我。

卻不知道,再怎麼弱小的狼崽子長大了,也會撕人。

這世界,黑不是黑,白不是白。

太荒唐。

我常常轉到唯一的中文頻道,盯著天氣預報,首都陰晴雨霧,天色好不好。

2000年,無雪。

從思莞處知道正牌溫姑娘回到家,亦接過孫鵬的電話,提到言希的時候,偶爾,不經意,就掛了這姑娘的名字。

言希,溫衡,成雙四字,好似它們原本的天造地設,不見突兀。

我掛掉電話,心中越發痛楚,卻不知道,痛來自哪裡,又有什麼心力,去痛。

可惜了。

陸流,言希。

也曾經如此。

安眠藥的量加大了,陷入黑甜鄉時,幼年的我,常常望著蒼茫,背後的人,卻不見了蹤影。

年前,我邀四人到維也納賞雪,獨獨漏了溫衡。

我終於,又見到了我的兄弟。

他抱我,低笑:「我還活著,你看。」

我回抱,這樣舒服,這樣融洽。

不想去問,他要不要原諒我,或者,這本與我無關。

與人比肩佇立,何問前塵。

他總要娶妻,總要生子,總要百年長歲,我們彼時,當了老爺爺,坐在棋盤前,對笑一局,亦好。

我媽問我:「知道為什麼大家愛叫你小菩薩嗎?」

我笑:「他們青光近視加散光,我怎麼知道?」

我媽也笑:「你常常容易安逸恬和,如果沒有人逼著,永遠走不到下一步。」

她給我看了言希和溫衡在一起的照片,每一張,都十分清晰。言希溫柔寵溺,張開了無限的暖意,似乎,便等著,這個女孩,一頭撞入。

他就著她的湯勺喝湯,把牙膏擠在她剛清洗過的窗戶上扮老爺爺,扯著她的衣角大笑,嘴張成心形。

我把這些照片擺在床頭,吃過量的安眠藥,也無法入睡。

我終於知道,言希為何待我能不帶恨意。

他極高明,怕彼此這輩子為對方挖坑太多,恨意太多,先拋下我,尋了條退路。

他極高明。

我媽微笑著問我,他這樣快樂,又留你一個人,陸流,你要怎麼做?

那些照片再次被沖洗,言希這輩子,最無法容忍的,就是別人踐踏他的尊嚴和拋棄。

我第一次看那些照片,指握成拳,依舊抑制不住顫抖,我媽說:「這樣髒的東西,不是你該碰的。」

她親自寄去,把回執扔給了言希。

言希愣了許久,看懂了回執,很久很久了,就跪在了地毯上,眼睛望著我,那樣慘痛,他喊的不是我的名字,我卻幾乎能聽到他心臟裂開的聲音。

他低喃著阿衡。

阿衡。

阿衡。

阿衡哎。

一遍遍。

忽然起身,瘋了一般,在雪中,跌跌撞撞。

我知道他要去哪裡,他怕被溫衡拋棄。

那樣髒的東西,給那麼溫柔乾淨的女孩,遍體鱗傷的言希,想著追回,太可怕。

辛達夷看著我和我媽,警戒得像個小獸。

他和思莞、思爾匆忙回國。

母親一直自若,微笑著,我回去,還有一齣戲。

「陸流,你的東西,只有靠自己,才能搶回來。」

她這麼說。

母親第三天,打電話,笑了:「遊戲又增加了些難度,你還敢繼續下去嗎?」

所謂難度,就是指溫衡對言希的不離不棄。

我笑不出來,看著窗外的晴雪,淡淡開口,還由得我不繼續嗎?

言希得了癔症,鬧得轟轟烈烈,園子讓一個病人攪得天翻地覆,利益,親情,權衡,他們的戲,從不會落幕。

我從不懷疑言希會自己走出來,即使聽說醫生幾乎對他判了死刑。

言希何等高傲,怎麼會容忍自己一直處於那樣痴傻的狀態?

溫衡?

溫衡不過是催化劑。

沒有溫衡,結局也不會有半分改變。

我一直這樣深信不疑著。

在過往的十八年的歲月中,我一直以為,自己明白苦難的意義。因為,我親歷苦難,親見苦難。縱使衣食無憂,縱使人上為人,這二字依舊無法擺脫。

譬如言希,是我諸多苦難中,最讓人痛心的一個。

他第一次瘋了的時候,我沒有在身邊;第二次,卻已然麻木。

我痛恨自己,質問自己,為何會變成如此?可是,心中卻總是忐忑不安而依舊絕望篤定地想著,言希會醒來,言希會原諒我。

這種篤定,源自於我相信,因一時義憤割掉的右手,永遠會原諒左手。這是人之本性,雖然言希痛恨這種本性,但我此生,依賴他這種本性。

空閑之時,在我腦海中描繪過千萬遍的,不是言希容貌的變化,而是,那個傳聞中叫人無法忽略的陌生人——溫衡。

我視溫衡為言希對我的背叛,可是,當她真正從大院中消失的時候,無數次看著言希在播音室發獃沉默的時候,我才發現,也許,一切在我不在的時候發生了太大、太深刻的顛覆。

我痛恨,嘲弄,而後扔給了言希一個陳晚,這個和相片中的女子有八分相像的少年。言希在CuttingDiamond看到他的時候,自始至終,沒眨過眼。

我要他溫柔體貼,我要他會做排骨,我要他學會對言希一心一意,我要他做到溫衡做到的極致。

可是,他卻失敗了。

我還記得,那一日,下著雨,陳晚走進我的辦公室,滿身是雨水。他抓著我的衣袖,悲戚地看著我,他說:「是你敗了,陸流。」

我敗了?我怎麼會敗?愚蠢的愛情不是唯一的標準,擁有這個所謂的唯一的,是溫衡,不是我。我沒有敗,我不會敗。

大學時,曾經做過一道邏輯分析題。

歐洲人很欣賞中國的《高山流水》,它是中國古典音樂中的瑰寶。那麼,請問,身為歐洲人的William對《高山流水》如何感觀?

答案是熱愛。因為不是不欣賞,所以只得熱愛。

《高山流水》之於William,如同,言希之於陸流。正因為沒有選擇,所以熱愛得如此濃烈。

而陸流之於言希,卻永遠無法熱愛。他的熱愛,他的隱忍,他的無法發泄的感情,全部對準了溫衡。

若有可能,若是想要殺死一個人代表中斷一份愛意,那麼,溫衡在言希心中想必早已死而復生千萬次。

溫衡像毒品,無法戒掉、無法丟棄、無法忽略,即使微弱,即使隱蔽,即使無處生存的存在,我也無法掐斷這種存在,更何況自制力自幼爾爾的言希。

我曾經看到過言希和溫衡在馬路上閑逛,他們靠得那麼近,卻沒有牽住彼此的手。許久之後,在夕陽中,言希低下了頭。他的手的姿態很奇怪,距離溫衡很遙遠,卻一直那樣僵硬地維持著。

我也低下了頭,可是,低下頭的一瞬間,步履有些踉蹌,扶住了身旁的樹榦。

言希僵硬的維持,原來只是為了握住溫衡雙手的影子。他一步不肯退讓,狐疑而卑微。這不似我,可是,這樣的一瞬間,被逼無奈的我,卻只能停在距離他們很遠的距離。

我看著他們遠去,靜靜地坐在樹下。風吹起的時候,我想起了還年幼時,和他一起安靜坐著數落葉的時刻。

我以為我們還是我和他,可是,他不要我們。我們,只剩下了我。

我們中只有我,還如被毒蛇啃噬一般的不斷回憶著過去,伴隨著痛苦,不斷不肯忘卻的回憶。

這一刻,我才意識到,如果,友情、親情無法包容我對他感情的全部,那麼,轉向愛情的對他的全部感情,教陸流甘之如飴。

也是這一刻,我們已經遠離,無論曾經,如何朝夕相伴,無論曾經,多麼企盼過,這樣朝夕永恆的一輩子。

我熱愛言希,非常熱愛。

獨自一人時,我曾經聽一首無人哼唱的曲子。那張黑膠唱片磨得太久,已經看不出原先的字跡。我不知它的名字,卻一直聽著。

有些人總是自詡自己如何念舊,用過的圓珠筆不肯丟棄,走過的街道不願替換,愛過的初戀不肯相忘,這是諸如溫衡之類的傻瓜的驕傲。可是,只有我不斷催眠自己忘記,每一樁都要忘,忘得徹底才能新生,忘得所有才能理直氣壯,忘得細緻才能丟掉卑鄙的我。

言希與我一致,他也在忘。他努力忘記我,我也在努力忘記他。他忘得快一些,我忘得慢一些。無可奈何,只能逼他同溫衡分手,每日看到他,看到他的相忘,才能告慰奠緬,我的至今無法相忘。

聽聞他出車禍的時候,我坐在辦公室一下午,手頭的文件卻沒有瞧進去一個字。

這個傻瓜,連智商也逐漸與溫衡之流趨同。

我把沒死的他帶回到了家中。他開始絕食,開始逃跑,開始向我示威。

我心中這樣想著,你等著,言希,你個畜生,你不用這麼囂張,你等著我忘了你的那一天,你等著,等著我不再喜歡你!

我聽著黑膠唱片,握緊了坐著的轉椅的扶手。

我堅信,這樣一天的到來,直到,我看膩這個深深熱愛過的人。

可是,最終,還是沒有等到。

孫鵬為我和他,做了個了斷。

他親自斬斷了「左膀」和「右臂」,直到,誰都再也無法妄想得到對方的原諒。

可是,我深深地笑著孫公子的幼稚。

這又有什麼用?正如我依舊聽著我的不知名的黑膠唱片,這個同傻瓜相像的我依舊熱愛著我無法徹底忘去的人。無論,過去或是現在,無論,我多麼想要忘記。

我還能完整哼出那首曲子,不知名又如何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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